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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落实“抓早抓小”要求

发布时间: 2014-10-23 16:40:00 来源:

   坚持“抓早抓小”,有助于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、早查处,及时解决好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防止小错酿成大错。

  坚持教育提醒与严肃查处并重。教育提醒既要突出重点,又要把握时机,以单位主要负责人、分管领导和掌管人、财、物的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为重点对象,对他们进行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同时结合阶段性工作特点及早进行预防教育,做到早打招呼、提醒在前、施教于先,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。此外,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,该查处的严肃查处,不能以教育代替惩处。

  构建全方位干部监督网络。对领导干部而言,八小时之内固然要监督,“八小时之外”也同样要监督。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,增强自身的“免疫力”,检查自身“社会圈”、“生活圈”、“朋友圈”以及生活方式是否文明健康,生活作风是否严于律己,洁身自好。注重发挥媒体、网络、群众等新生监督主体的强大威力,将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,形成立体式、全方位、多渠道的监督网络。

  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。建立健全“早发现”机制。建立重大决策民主讨论、科学论证、民主听证制度,充分发挥组织、制度、群众、媒体的监督作用,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力度,及时发现问题,不放过任何违纪违规线索。建立健全“早提醒”机制。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,积极探索、稳步提高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能力。建立防治腐败的廉情预警机制,建立廉情信息收集网络,广泛了解干部廉洁自律情况,发现不良苗头,及时发出预警,督促自查整改。建立健全“早查处”机制。坚持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,坚持有案必查、有腐必惩,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、藏身之处。

  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抓早抓小能力。提升线索初核开局的能力。强化学习锻炼,提高初核工作能力和水平,明确办案人员业务学习的基本内容,对办案人员学习和接受培训的时间提出严格要求,督促办案人员持之以恒地学习钻研业务知识,不断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。提升谈话突破案件的能力。通过培训提升办案人员能力素质,组织谈话队伍系统地学习法律法规、廉政准则、党纪政纪处分条例、心理学、语言艺术等知识,提高谈话人的谈话能力。提升办案快查快结的能力,用最短的时间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,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,缩短办案周期,降低办案风险,提高查处率,增强震慑力。(舒敏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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